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滨审投资审字【2023】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债券和统筹区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拟对滨湖新区彭杜乡和魏屯镇十三个重点村及其辐射村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建设、排水管网敷设、村庄排水、村内混凝土硬化(含旧路拆除、拓宽、部分路段基层病害处理及相关工程量)、胡同铺装硬化、沿线道路两侧铺装等。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滨湖新区彭杜乡祝葛店、西三景官、大胡景官村、王许庄、康辛庄、马家庄人居环境整治;二标段为滨湖新区魏屯镇时家庄、东娄家疃、西娄家疃、郝刘村、东岳家庄、魏家屯、常家庄人居环境整治。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2 09:00至2023-07-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6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慧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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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红旗大街3369号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庆丰北街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武泽雷 | 联系人: | 陈俊荣 |
电话: | 0318-2119518 | 电话: | 0318-208848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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