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已由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滨审投资审字【2023】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债券和统筹区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一标段衡水滨湖新区彭杜乡祝葛店、西三景官、大胡景官村、王许庄、康辛庄、马家庄;二标段魏屯镇时家庄、东娄家疃、西娄家疃、郝刘村、东岳家庄、魏家屯、常家庄。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拟对滨湖新区彭杜乡和魏屯镇十三个重点村及其辐射村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建设、排水管网敷设、村庄排水、村内混凝土硬化(含旧路拆除、拓宽、部分路段基层病害处理及相关工程量)、胡同铺装硬化、沿线道路两侧铺装等。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滨湖新区彭杜乡祝葛店、西三景官、大胡景官村、王许庄、康辛庄、马家庄人居环境整治;二标段为滨湖新区魏屯镇时家庄、东娄家疃、西娄家疃、郝刘村、东岳家庄、魏家屯、常家庄人居环境整治。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2 09:00至2023-07-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b.zcj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慧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红旗大街3369号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庆丰北街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武泽雷 联系人: 陈俊荣
电话: 0318-2119518 电话: 0318-208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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